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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关于加强外来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的通知

作者:铜川市人民医院 来源:铜川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:2017-03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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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加强医院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规范使用,有效防止医院感染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《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、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、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我院外来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定,具体要求如下:

    1、使用外来手术器械和植入物前,手术医生、手术室护士应接受专业培训,以掌握器械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。

    2、器械供应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手术室,如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指导器械使用时,应事先经过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方可进入,每次限一人。

    3、CSSD根据手术通知单接收外来器械及植入物;依据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器械清单,双方共同清点核查、确认、签名、记录、保存,以备查验。

    4、器械供应商送达的器械、植入物及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;器械供应商应当提供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说明书,内容包括清洗、消毒、包装、灭菌方法与参数,CSSD应遵循外来器械供应商提供的清洗、消毒、包装、灭菌方法和参数对器械进行处理。

    5、器械供应商要保证足够的处置时间,择期手术最晚应于术前日14:00时前将器械送达CSSD,急诊手术应及时送达。

    6、对有植入物的灭菌过程进行快速生物学监测合格后放行,对于急诊手术,有植入物的灭菌过程除了快速生物学监测,还应放置第五类化学指示卡,第五类化学指示卡结果合格则可以提前放行,进行手术。若快速生物学监测结果不合格,CSSD应立即通知手术医生,同时报告医务科、控感科、护理部等相关管理部门,及时采取补救措施(如使用抗感染药物等)。

    7、手术室应建立植入物与外来器械登记本,填写登记单,登记植入物名称、规格型号、生产编号、使用数量、生产商、供应商,粘贴植入物合格证。一份存手术室,一份随病例保存。

    8、使用后的外来器械,必须交由CSSD进行清洗消毒处理,器械取走时与供应商做好器械交接登记。

    9、其他要求应遵守医务科、设备科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。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铜川市人民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3月6日